白鴿黨在週六搞了個名為「低碳生活:愛自己、愛地球」的單車遊活動,首站選了元朗市中心至天水圍濕地公園。活動的目的是表達單車不應局限於康樂用途,要推廣成為居民的代步工具,既環保亦可節省高昂的交通費;沿途檢視該路段單車徑的設計,要求政府進一步完善及在正常道路也劃出單車線,尊重騎單車的地位等同其他駕車人士。
其實只認同單車徑的設計「斷截禾蟲」般,希望完善一下,見地點就腳就報名參加了,不過活動的過程有點不愉快,又一次見證了參與的會眾自以為為民請命,做事卻虎頭蛇頭,計劃又草率的一面。
通告上說明大會可安排單車,並提供頭盔,因為開首一段是特地走元朗大馬路,到元朗警署附近才轉入朗屏、再去天水圍,確保安全嘛,連幫襯哪間單車店都Plan得很有意義,選擇了一個兼營單車生態遊的「社企」;不過據知臨場多了很多黨友無報名卻出現,本來愈多人參與就愈有宣傳效果,可惜黨太窮,租多了車就不夠錢租頭盔…
其實開心見誠講,大家應不介意自掏10元8塊租的,最弊係多數人(包括我)都不知原來踩出馬路真係要戴頭盔,一出街無耐就被街坊質疑了,幾個知道的搞手胡志偉、黃偉賢、張賢登,竟將錯就錯說是「公民抗命」,答到咁寸又理由牽強,遇上不喜歡白鴿黨的一定火上加油,其中一個真係頂到應一應:「想做正常道路使用者首先要遵守交通法例!」
當時大伙是停了在恆香門外的雙黃線嗌咪,原句自然夾雜不少粗口的。
由朗屏到天耀邨一段,有些單車徑斷了的部份其實可以等行人過路燈推車過的,卻又突然變身為駕車人士使用馬路,我跟其中幾個依行人過路燈推車過也不覺太不便,反而更安全呢,轉燈快不夠時間全員通過,有些就死衝爛衝,險象環生;有些則遵守法例等下一轉,但跟在後面的汽車極可能下一次轉燈時也過不了,想轉線又不夠空間,有甚麼反應不用說了。
由天耀開到濕地公園一段,已不用橫過6條行車線的路口,的確是每幾百呎就因為到達了行人路的交接位路徑斷了,按道理要推車的,不過亦是「公民抗命」中,認為不合情理的梗係…加上該路段的單車徑有半條線泊滿單車,又有行人有石屎路不行偏要行單車徑,當然有阻滯。
總括來說行人、駕單車和駕汽車的,甚至行人都有檢討的地方,路徑方面其實已大致做到平衡各方利益,最好放寛行人路交接位要下車的規定,可慢溜或劃停車線像小路出大路要讓一様。
要爭取的不是苛求,但真的要如在大馬路那個對我們不滿的市民所講,本身也要依交通規則才能讓人信服。
到終點後最激氣,堅持要進濕地公園票務站外的廣場拍照,門口拍不成嗎?無謂令保安難做啊!之後一個二個在門口掉低架車就鳥獸散,讓隨團職員Call貨車接收就算,等一等會死啊!就算踩返元朗也可以啊!不像去程時要停下嗌咪,20分鐘該可以啦……唯有捱下義氣等埋貨車到才走。
唉! 睇到我都戥你激心, 明明係為大眾做事, 偏偏搞到散兵游勇咁, d人話就話參與, 但乜都旨意大會, 幫下手做好自己嗰份都好啦, 偏要人執手尾, 咪又係不負責任的表現,
回覆刪除白鴿黨呢幾個區議員做咁耐都係咁質素, 法例規定載頭盔都唔提醒大家, 講嘢又唔掂, 公民抗命大哂? 可以有法不依? 人先自侮然後人侮之, 唔好怪人鬧佢, 佢哋應該返去檢討, 搞咗咁耐運動都搞到甩甩漏漏, 差!
[版主回覆06/17/2011 11:44:00]到今時今日,仍有不少人認為肯參與就足夠,人家大返佢幾句,心情唔好隨一句:咁叻你做丫
參與就足夠,我覺得呢個標準對普通市民就可以,佢地?未夠囉